法律分析:在取保候审期间,涉案人员可以向律师委托代理联系受害人或证人,但本人不能亲自接触。如果需要亲自接触,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请,并经机关同意后方可接触。
法律依据: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: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能接触受害人或者证人。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条:律师为当事人联系证人、鉴定人等可以出具委托证明。
3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二条: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行政拘留或取保候审的案件,有管辖权的机关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律师代理人,不得拒绝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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